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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服务指南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7  浏览次数:

一、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不对外开放(寒暑假期间请邮箱联系)。

二、联系方式和地址

邮箱:dag@sdipct.edu.cn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500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主楼107

、办理方式

档案馆现场办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登记后即可取件;网上远程办理需仔细阅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档案馆查档流程》,将相关附件(查档登记表、毕业证或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即可,远程业务3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四、各项档案业务办理指南

所有业务办理须现场出示或远程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为他人办理者,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电子照片;单位因公查阅的,校外单位需出示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签字盖章后的《校外单位利用档案申请表》(请自行前往《查档流程》附件中下载)方可查阅,校内单位出示查阅人校园卡并到现场登记信息即可。

  1.学籍档案查阅业务

  查阅内容:新生录取花名册、毕业生成绩单、部分学生学籍卡、2003-2024级高考电子档案及2021-2024级高考报名材料等。

  2.其他类别档案查阅业务

  校内单位因公查阅包括党群行政、教学、基建、财会等校内可公开控制利用的档案,实行校内立卷部门查阅本部门档案的原则;其他校内单位与个人需查阅的,须经立卷部门同意方可查阅;科研类档案中专利与获奖证书获得者、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查阅本人科研项目档案材料,其他人员查阅须经项目第一责任人许可或项目归属院系所的许可。

  3.档案外借业务

  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学校二级单位如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的,需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借阅审批表》(表格不予以公开,请自行联系档案馆下载填写),经所在单位、所借档案立卷部门、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档案外借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按期归还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如在外借期间有涂改、伪造、损毁、丢失等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4.认证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业务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请前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查看。

  若是需要开具学籍学历类证明,请联系学校教务处。 

  5.涉密档案查阅业务

  涉密档案的查阅利用需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涉密档案查阅申请表》(表格不予以公开,请自行联系档案馆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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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电话:0546-7390906  Email:dag@sdip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