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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借档须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

1.单位查阅档案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查阅者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查档登记。

2.个人查阅档案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现场登记相关信息.可提供远程查档服务。

3.未经同意不得将档案擅自带出本馆,如需借阅,需经馆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借阅手续。

4.如需复印档案,需经档案馆同意,不得拆卷、不得摘抄、复制和查阅卷内其他无关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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